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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数据采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

为总结近年来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数据采集工作,充分发挥填报数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院校审核评估、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数据采集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为各部门。

(二)数据采集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单位数据采集信息员审核员等

二、评选条

(一)数据采集工作先进集体

择优评选,以各责任部门数据报送情况为依据,并综合考虑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制度完善,有专人从事数据采集工作,有良好的工作机制。

2.数据报送及时、准确,格式规范,重要数据无迟、漏、错、瞒、虚报现象。

(二)数据采集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积极主动做好本部门数据采集、数据填报等相关工作,具有较高的数据收集和处理水平。

3.履行信息员工作责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较强,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及时,主动服务意识强。

4.协助责任部门做好数据的沟通工作,及时上传下达部门信息。

5.数据报送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三、评选方式

(一)评选名额

拟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数据采集工作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若干名(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教务处可推荐本处及协助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6,人事处可推荐本处及协助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4,其他责任部门可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1

(二)评选办法

“数据采集工作先进集体”各责任部门自荐“数据采集工作先进个人”由各部门信息采集员、审核员等自荐,责任部门进行讨论、推荐,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将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获奖集体与个人

、表彰办法

数据采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每年表彰一次,由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表彰颁发奖状。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在认真总结“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并于2021111100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加盖所在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综合楼202室)。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突出,真实准确,文字简练,字数在500字以内。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0396-2693529

                张雯      联系电话:0369-2693629


附件1 黄淮学院数据采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 黄淮学院数据采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