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通知公告-黄淮-党委组织部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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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
日期:2018-05-08 08:08:59 发布人: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规范和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安排如下:

1、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要求,在本总支开展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加强对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范管理。

2、认真排查、仔细填报。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必须在5月15日前全部清理到位。对于确实属于工作需要而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必须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上级审批文书和档案,并填报具体到人的审批台账(附件);未按照相关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的一律视为违规兼职,必须清理。

3、各总支排查、清理和报送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以书面形式把排查台账、审批台账经过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一并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1: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排查台账.xls
附件2: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审批台账.xls
附件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doc
附件4: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docx

党委组织部

 20185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