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提醒函》(教师函〔2024〕523号)转发给你们(文件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研学,遵照执行。
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淮学院师德师风责任落实办法(试行)》(院党文〔2024〕36号)和《黄淮学院“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院党文〔2024〕80号)的相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题研究和专项调研,要梳理总结创新举措,发掘工作亮点,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提升。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