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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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知各单位对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个人基本情况,专业技术水平,聘任何岗位何专业何职称),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拟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 师资科审核,报人事处长批准;
3、 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个人填写,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师资科;
4、 师资科填报《初聘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花名册》,报省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5、 通知人事工资科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6、 初聘表整理归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