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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1、   通知各单位对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个人基本情况,专业技术水平,聘任何岗位何专业何职称),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拟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   师资科审核,报人事处长批准;

3、   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个人填写,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师资科;

4、   师资科填报《初聘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花名册》,报省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5、   通知人事工资科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6、   初聘表整理归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