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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黄淮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评教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评价,加强质量监督,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黄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评办法》文件精神,决定于16教学周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教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

原则上,每一位任课教师同一学年只能在同一个教学单位参加评教 在不同教学单位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在评教开始前,与相关教学单位沟通,确定自己参与评教的教学单位。

二、评教时间及安排

(一)评教准备安排(第15周)

1、各教学单位本学期领导班子成员有变动的,二级管理员于12月14日(周二)之前报到质评办。

2、各教学单位二级管理员于12月14日(周二)之前在“翻转校园评教系统”中完成本单位教研室设置及人员添加,具体操作可参照“二级管理员操作指南”(附件1)。

3、学生、同行、领导于12月15日、16日(周三、周四)进入“翻转校园评教系统”核对评教信息,并于12月16日(周四)下午5点之前把发现问题反馈到质评办。

核对信息

1)每位领导均能看到在本单位参加评教的每位任课教师。

2)同行教师能看到在本教研室参加评教的每位任课教师。

3)学生能看到本学期所学课程的每一位任课教师。

4、质评办根据各教学单位反馈的问题,于12月17日-18日(周五、周六)给予解决。

(二)评教时间安排(第16周)

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时间为第16周同时进行(12月20日—12月26日)。

二、评教内容与要求

(一)学生评教工作

1.“翻转校园”评教系统只可在移动端进行,具体操作可参看“学生评教操作指南”(附件2)。评教指标设置主要从学生学习获得感出发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评教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

2.各教学单位在学生评教前及时做好教务管理系统课程正选和正确设置课程类别等相关工作,维护好教务系统课程和学生信息,积极为学生提供网络评教条件,有序组织好学生评教工作。

3.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一次性完成。各教学单位要确保每个任课教师的参评学生数在90%以上,凡参评学生数低于90%的课程,学校将依据全校平均比例和分值折扣教师评教成绩。参评学生数低于50%的课程,该任课教师的评教成绩无效,且不能参与本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的评选,但该任课教师有权向学院提出申诉,可要求本学院组织人工评教统计,该人工评教成绩仅作为参考数据。

4.评教成绩以教师授课学生人数分为不同的比例,1-20人的区间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成绩比例分别为40%、30%、30%;20人以上区间的比例分别为60%、20%、20%;教师教授学生总数低于20人的课程(如小课),必须保证参评学生数达到100%,出现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提交书面说明。

(二)同行评教工作

1.同行评教原则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的同行之间的互评方式。侧重对教师的教研活动、教学水平等方面的评价,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人数少于5人的教研室教师将被合并到相关教研室,教研室成员信息由各教学单位二级管理员录入系统。具体操作可参看“同行与领导评教操作指南”(附件3)。

2.同行评教参与对象是本教研室的所有任课教师(含分配到本教研室的二级学院领导、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其中,外聘教师的同行评教成绩单列,由教学单位单独存档。

(三)领导评教工作

1.领导评教是指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学期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进行的评价。主要侧重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纪律等方面的评价。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系统内被评的教师名单在领导评教开展之前由各教学单位二级管理员核查修正。具体操作可参看“领导评教操作指南”(附件4)。

2.领导评教的对象是指课程管理归口在本学院的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本教学单位领导、双肩挑教师、外派到其他学院授课的教师、外聘教师等。其中,外聘教师的领导评教成绩单列,由本教学单位单独存档。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数据存档工作,为来年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做准备工作。

附件1 二级管理员操作指南.docx

附件2 学生评教操作指南.docx

附件3 同行及领导评教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