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8〕28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请相关学院和专业负责人及时开展数据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核查的参评专业
参评专业 |
所属学院 |
翻译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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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服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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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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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城乡规划 |
建筑工程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传媒学院 |
美术学 |
艺术设计学院 |
二、数据核查的时间
2020年6月15日至6月25日。
数据核查期间,请以上各专业负责人及时回应省教指委反馈信息。
三、数据核查的事项
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数据核查的范围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专家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中反馈的定量指标数据可以进行核查确认,其他数据不得进行修改调整。
五、工作要求
数据核查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参加本轮本科专业评估的所有专业数据上网公示,并组织专家对相关数据进行核查。请相关学院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数据核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联系人:房义斌 张雯,综合楼202室 联系电话:0396-2693529;2693629
附件:
1、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本科专业评估定量指标数据核查确认工作的通知.docx
4、河南省2019参评布点情况(2020.06.15).xlsx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