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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我校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5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教办高【20194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2018-2019年度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作用。编制和发布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高等学校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手段,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以本为本”,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此次撰写任务涉及的单位有: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体育教研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与电化教育中心、图书馆等单位(详见附件2),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督导办和省教育厅要求的内容环节撰写。


      附件:

      1、教办高【2019】471号 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doc

      2、编写任务分工表.docx

      3、支撑数据分工表.docx  


     报送方式:编制完毕后,把文件电子档改名为修订单位名称发送至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邮箱hhxypgc@163.com。联系人:房义斌、张雯。联系电话:0396-26935292693629

 报送截止日期:20191211日(周三)下午17:30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