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交办事项整改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1] 11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教学场所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日常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思想
各教学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找差距、补弱项、建机制,督促事故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切实维护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要点及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大力整治实验教学过程中有关电气使用的违章违规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和媒介普及用电常识,加强实验电气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电气火灾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各教学单位要对现有实验室认真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和线路老化等现象。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三、时间安排
1、 2021年3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同时建立自查工作台账。
2、 2021年3月15日-3月16日提交纸质版“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到教务处实验安全科(综合楼209房间),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到294167176@qq.com。
附件:
教函〔2021〕19号关于开展“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大排查”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