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黄淮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院字〔2021〕1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黄淮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一)2021年黄淮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项目(见附件1)
(二)2021年黄淮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单位提出意见后报教师发展中心。
二、鉴定结项程序
(一)课题项目组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二)教师发展中心成立“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鉴定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进行鉴定。
(三)专家组在听取课题组负责人汇报后,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是否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三、结项要求
(一)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
(二)参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坊、教学研讨会等相关活动;
(三)以第一作者(或独撰)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教育类公开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或正式出版相关著作(或教材)1部(个人承担撰写文字量:著作不少于1.5万字,教材不少于2万字)。凡用于项目结项的成果须与项目密切相关,并标注“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资助”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项依据,且1项材料只能用于1个项目的结项申请,重复标注的或未标注的,不作为结项的依据。
(四)其他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申请鉴定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教师发展中心。
鉴定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 材料封面(见附件2)
2. 立项文件(只要文件第一页及与本项目有关的页面)
3.《黄淮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项目》
4.反映该成果并经查重的研究报告(附查重证明,要求不少于1万字)
5.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论著、媒体报道、成果应用证明、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成果),项目承担部门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加盖公章。
鉴定材料需要编写目录和页码,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两面。
(二)各单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上交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sfzzx@huanghuai.edu.cn信箱。
(三)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下午17点,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结项材料均须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地点:教师发展中心107,联系人:孙成功 联系电话:13303962326
四、其他
(一)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需填写《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审批表》(附件3);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须填写《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事宜申请审批表》(附件4),并在学校组织鉴定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弄虚作假和剽窃他人成果者,学校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请相关项目组和项目承担单位积极组织,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校级教改项目鉴定结项工作顺利完成。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
院文〔2021〕331号关于公布2021年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pdf
附件2:
附件3:
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鉴定结项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