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修订)>的通知》精神,现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下拨2024年党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党费下拨标准
按照教职工党员人均200元、每个学生党支部500元的标准,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通过我校党费专用账户拨付。
二、党费使用范围
使用党费要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结余党费由党委组织部统一收回,不再转存到下一年。党费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饮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等党建活动所产生的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3.开展党内关怀帮扶产生的费用,包括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扶贫和挂职党员、因公伤残党员、因公殉职和因公牺牲党员家庭等。
4.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所产生的会议、活动、奖励等费用,以及组织受表彰同志和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费用。
5.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设备、书籍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6.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购买党徽党旗,党费财务管理中产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7.党内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支出用途或者项目。
三、报销流程
报销党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需做到报销单据、发票齐全。
1.开展活动前要制定活动方案、支出预算,填写《党费使用审批表》(附件2)。
2.党费开支的所有票据和单据,要经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提供《黄淮学院党费使用审批表》《黄淮学院原始凭证粘贴单》、相关票据、租车协议、开展活动的材料等,交由党委组织部业务管理人员审核。审核后,由经办人交财务处财务管理人员审支。开支在5000元及以下的,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审签,5000元以上由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审签,交财务管理人员核定后在专项党费中列支。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