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现将做好2023年度下半年发展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持原则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各项要求,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细则》规定贯彻落实到党员发展的每一个环节步骤之中,使发展党员工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二、严格标准,优化结构,规范程序
(一)坚持政治标准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严格进行政治审查,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降低标准,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有宗教信仰且未被转化者,不得发展为党员。
在发展学生党员时,要注重把大学生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和关键时刻的表现与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原则上培养期内成绩不及格的不得推荐为发展对象。
(二)总量调控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根据校党委党员发展规划和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下达的发展党员计划为保底计划,在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前提下,必须完成。
(三)着眼优化结构
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发展党员计划在适度发展学生党员的基础上,要重点向高学历高职称群体、优秀中青年教师、先进模范人物、学术骨干、少数民族等倾斜,尤其要注意吸纳“中原英才计划”“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天中学者”等人才项目入选人员。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高职称高学历人员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将作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年度述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坚持履行程序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要求,落实好人员推荐、政治审查、组织审批、入党宣誓等入党基本程序,做到程序不少、环节不漏、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用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过硬。
1.以“双评”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在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参加评议的正式党员应超过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一半,参加评议的群众一般不低于到会正式党员总数的2/3。党员评议、群众评议采取票决制,根据需要也可分别进行。支部在“双评”结束后,及时召开支委会讨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名单,并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发展对象统计表等材料。
2.全程公示制度。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进行全程公开公示。
公示内容:公示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职务及民主评议情况、票决结果等。
公示范围: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基层党委、党总支。
公示方式: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通过党务公开栏、板报、网页或单位的宣传媒体等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师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有实质性问题的,应立即终止发展程序。
3.全程记实制度。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凡与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会议,都要在专门的记录本上进行详实记录,到会人员都应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签字,并注明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以及票决情况,确保记录内容清晰规范、真实可信。
4.全程审查制度。要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及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政治审查,全面了解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一贯表现,客观公正地作出政审结论,及时排查发展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凡是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发展入党。
(五)规范档案材料
党员档案要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考察材料、政审材料、思想汇报材料等常规性材料入档,相关纸质文档不得出现空缺、字迹不一致、涂抹、修改、日期错误等现象。要及时维护党员信息系统中的党员信息,确保新发展党员信息录入及时、准确。
三、加强领导,确保成效
1.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及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执行发展程序,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要求,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做好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工作,加大组织吸纳力度。
2.严格指导把关。发展党员工作政策性强,程序要求严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把好审查关。要对发展党员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填写规范逐一进行指导把关;认真审核后,要及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3.强化督促检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发展党员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4.严肃工作纪律。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带病入党”、“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把握时间,稳步推进
本次发展党员工作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请各基层党组织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环节工作,并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附件2:2023年度下半年发展对象统计表(教工和学生).xlsx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