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评选的通知-通知公告-黄淮-党委组织部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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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3-08-28 18:00:08 发布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三级联创”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示范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深入改革创新,努力争先创优,着力提升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建设任务

遴选培育3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5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其中,标杆院系建设周期为2年,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1年。在2019--2021年度“两化一创”中获评校级样板党支部的,直接认定为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其中已获评省级及以上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或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不参与申报。下步工作中将优先推荐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参与申报省委教育工委“三级联创”工作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

在2年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1.院(系)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方面成绩突出。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论坛报告会等重要工作上政治把关作用发挥充分;优化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最近1次年度综合考核中领导班子获得“优秀”等次,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厅局级(含)以上表彰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在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示范带领师生科学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上作出重要贡献。

4.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二批河南省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三级联创”活动建设要点清单(院<系>党组织)》

(二)申请评选“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1.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

2.党支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党支部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在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带领师生科学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上作出重要贡献。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最近1次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或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思想引领、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达到《第二批河南省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三级联创”活动建设要点清单(基层党支部)》(见附件2)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学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评选活动在校党委领导下,组建评审专家组,负责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3 年 8 月至 9月) 

1.培育数量。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申报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无合适推荐对象的,可以少申报或不申报。为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评选15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中包含3个学生样板支部,各学院党委可再单独推荐1个学生支部参加学生样板支部评选。

2.自评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评选活动,确定本级党组织及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要分别对照《建设要点清单》,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其中申报标杆院系,要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举措、经费预算等。要按类别对应填写《黄淮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申报书》(见附件3)和《黄淮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表》(见附件4),并提供支撑材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程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2023年9月15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类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3.材料评审。评审专家组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议。

4.实地考察。评审专家组择优对申报对象开展实地考察,主要采取座谈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师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申报单位党建工作整体情况。 

5.遴选确定。根据材料评审、实地考察和平时掌握情况,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后,由校党委审核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二)管理考核(2023年10月至2025年8月) 

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标杆院系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指导、实地督查。各建设单位应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每月不少于1次动态展示建设过程,重点展映建设案例,全面展示建设成效,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建设。2024年9月组织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2025年8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验收推广(2025年9月) 

建设期满,标杆院系建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和成果汇编。验收工作采用院系自评、专家组考评、校党委认定三级机制,验收主要依据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宣传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督查情况等。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果于2025年第三季度公布。验收通过的,有关建设成果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等平台集中宣传展示,并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面向全校推广应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严格追责问责,并取消所在单位各级党组织2年内申报党建工作创优项目的资格。

建设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出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所属单位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问题;建设单位各级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出现“验收不通过”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要健全完善组织构,指导各建设单位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 

(二)强化宣传推广。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单位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三)实行动态管理。为倡导“党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积极进取精神,打破消极守牌思想,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平时工作中,校党委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获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督导。获评单位出现以下问题的将予以摘牌: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出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a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b所属单位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问题;c其他不宜评定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情况。

附件:

1.《第二批河南省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三级联创”活动建设要点清单(院<系>党组织)》

2.《第二批河南省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三级联创”活动建设要点清单(基层党支部)》

3.黄淮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申报书

4.黄淮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表

5.黄淮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汇总表

     1.附件1-2.doc

     2.附件3-5.doc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