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院党字〔2017〕46号)精神,现为我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下拨2022年党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下拨金额标准
按照教职工党员人均200元、每个学生党支部500元的标准,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通过我校党费专用账户拨付。
二、党费使用范围
使用党费要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结余党费由组织部统一收回,不再转存到下一年。党费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
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印制党员教育培训材料、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
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上述项目的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党委在留存党费中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划拨一定额度的活动经费,重点是学生党支部,主要方式是实报实销,主要用于订阅党报党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创先争优等活动。
7.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帮扶对象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下岗失业人员党员,二是因公牺牲的党员家属,三是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
8.支持定点扶贫工作。联系和支持定点扶贫单位,重点对年久失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修缮以及党员教育设施更新进行适当补助。
三、报销流程
报销党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需做到报销单据、发票齐全。
1.开展活动前要制定活动方案、支出预算,填写《党费使用审批表》(附件2)。
2.活动结束后,填写财务处《原始凭证粘贴单》,附上《党费使用审批表》、相关票据和活动总结、图片、新闻报道等资料,经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党委组织部党费管理人员从党费专用账户支付。
附件1:2022年党费下拨计划表.doc
附件2:黄淮学院党费使用审批表.doc
附件3:原始凭证粘贴单.docx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