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升本二次数据录入工作的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日期:2009-04-23  发布人: 

各系(院):
  根据豫招普【2009】16号文通知,根据市招办专升本工作具体要求,专升本二次数据录入工作因时间关系提前进行,请各系(院)从学生处领取《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升本”考生信息采集表》并携带优盘拷贝“普通高招报名信息采集程序”。
  一、具体安排
  ⑴、4月23日下午6点之前,各系院领取《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升本”考生信息采集表》(每位考生一份)及专升本“普通高招报名信息采集程序”,组织学生填写,录入数据。并派老师培训。
  ⑵、4月26日下午6点之前,将学生签名后的《信息采集表》及“数据库”报学生处。
  ⑶、4月28日上午,音乐、美术专业的学生由老师带队,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市招办进行照相信息采集。下午电大就读的学生由老师带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市招办进行照相信息采集。
  ⑷、4月29日、30日,其他专业专升本学生由各系(院)老师带队,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市招办进行照相信息采集。
  二、注意事项
  ⑴、此次数据录入学生暂以系(院)所报名单为准,最终资格根据省教育厅审批情况进行修改。修改数据另行下发。
  ⑵、报名序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必须与上报省教育厅《推荐表》上的信息一致;上述数据从学生处拷取。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统一填为黄淮学院,收件人填为学生处,电话为0396-2853521,邮编463000。
  ⑶、数据库自动加密,不能导入原有数据,须手工录入。
  ⑷、各系院数据录入完成后应打印让学生签名校对。
  ⑸、凡需考生签字的,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其他同学、老师、家长等都不得代为签字,避免引发纠纷。对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信息差错,严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录取的,要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⑹、照相时如有身份证遗失,立即补办临时身份证;学生证遗失的,需系(院)出具证明,签署系(院)老师姓名,盖章并粘贴学生本人照片,再到学生处加盖公章。如无二者证件者,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附:2009专升本普通高招报名信息采集程序说明(点击下载

                2009专升本程序(点击下载)

          各系(院)专升本人选报名序号表下载(点击下载

                                       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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