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关于评选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09-04-23  发布人: 

各系(院):
  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和改进以荣辱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以青年学生身边的优秀典型,激励引导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包括在校具有学籍的普通本专科生及其学生班集体。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纪律处分和考试有不及格现象的学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准
  ⑴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⑵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⑷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⑸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⑹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秀,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身体健康,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们服务,成绩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标准
  ⑴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核心;
  ⑵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⑶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⑷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⑸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推荐程序
  1、各系(院)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民主评选,各系(院)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推荐,学校审核并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
  3、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或《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于4月27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处。评选表格可以从学生处网页下载。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院)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系(院)要认真把关,准确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系(院)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4、要加强对被推荐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克服困难,以保持用先进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附件: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
        2.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3.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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