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23-06-20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3〕206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者。

二、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培育的学生工作品牌(获得过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优秀成果、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不再申报)。

2.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提升学生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载体,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育人成效突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高校特色,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和难点创新思路,参与学生受益明显,品牌推广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品牌积淀深厚。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应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引领学生发展、塑造学生品格、助力学生成长等方面品牌优势明显,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学生工作者(获得过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的不再申报,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职业素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深受学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把做好学生工作作为事业追求,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勤勉尽责,担当作为,悉心培养学生,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以学生工作的大美之情,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大美之行。

4.业务能力突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理论水平过硬,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熟练。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解决学生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

5.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和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申报。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在培育的基础上分别推荐相关奖项,被推荐者需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佐证材料,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可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所有材料于7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到综合楼101室,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hxgb@huanghuai.edu.cn(文档标注:XX学院第六届“大美学工”申报材料)。

2.组织评审。党委学工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适时组织评审。最终推荐1项学生工作品牌和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参加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

五、评选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

2.坚持客观公正,确保活动实效。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二级学院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展现学生工作队伍主动作为、勇于探索的良好形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徐蓁蓁    0396-2853038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docx

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docx

 

                               党委学工部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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