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和《黄淮学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
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二级学院毕业生人数的5%;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从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本二级学院毕业生人数的2%。(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择优预选。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预选公示。预选名单应在二级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之前,应对拟推荐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二)报送要求
1.按照要求完成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后,各二级学院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黄淮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3,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签署二级学院意见并盖章。
2.各二级学院按照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实际情况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3.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的同时,要在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中认真筛选、优中选优,报送1名学生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1500字以内,按照公文格式排版),突出材料规范。经学校审核后推荐2名报至河南省教育厅,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4.各二级学院要在5月23日前将《黄淮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3)《黄淮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5)《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6)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工部101室。另将附件3、4、5、6及二级学院推荐名单公示照片(1-2张)电子文档发送至xsc@huanghuai.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