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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发展联盟(基地)协议审批流程

一、协议前期审核

1. 各单位负责对合作单位的资质、业绩、发展前景、社会信誉、合作潜力及合作内容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及论证。

2. 各单位在与合作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草拟合作协议。

3. 各单位把草拟的合作协议电子版提交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原则上两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协议审批

1. 各单位提交关于合作单位的资质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可不提供)、论证该项目的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黄淮学院校企合作审批表》、正式协议文本三份,所有材料原则上要在协议签署日7天前报送至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注意:①党政联席会议对合作内容的研究不能一笔带过,至少要体现合作单位的资质、业绩,合作内容和期限,形成的决议。②审批表二级学院意见及协议书原则上由院长签字。

2. 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签署审批意见,协议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加盖公章。

3. 属于校内基地的,根据实际情况还需要分管校领导审批或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注:以上所需协议模板和审批表可在部门网页下载。

部门联系人:房老师 0396-2853929。

附件1:联盟审批表

附件2:校内基地审批表

附件3:校外基地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