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做好2024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 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高校要贯彻落实《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高校实验窒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四)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分级分类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认定,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台账,并将认定结果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备案。
2、各单位可对认定为I(重大风险)、II(较大风险)级的实验室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以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3、二级单位应在6月13日前将学院所属实验室的《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表》(见附件1)及《***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综合楼7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设备处邮箱。
三、安全检查
(一)单位自查阶段
1、各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3),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对所属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应于6月13日前完成,并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综合楼7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设备处邮箱。
(二)学校抽查及迎检阶段
1、单位自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到部分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现场巡查调研的准备。
2、该阶段至6月20日结束,届时学校将撰写《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总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四、其他事项
1、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职能部门将把相关情况报告学校,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各单位的纸质材料均需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签字确认后才能报送。
3、联系人:吴老师 刘老师
电 话:2853783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