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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一批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驻马店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驻科文【2016】56号),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建设领域

  重点围绕我市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我市鼓励发展的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以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市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服务产业能力的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在驻马店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2%以上,或不低于2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2项。

2、依托单位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机构且运行正常。

3、研发平台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人员1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4、平台具备科研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申报要求

1、工程中心名称:驻马店市+核心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重点实验室名称:驻马店市+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

3、申报单位请将电子版发送邮箱284193583@qq.com,同时打印纸质材料一式3份,按顺序书脊式装订成册,2022年2月23日前报送至科研处324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2812853

                                  科研处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及可研报告

      2、驻马店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