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河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发布公示,依据《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政〔2019〕8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对2018年度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豫科〔2020〕7号)的要求,对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实施后补助。
我校获得补助金额16万元,在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中排名第十。
附件:2018年度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