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黄淮学院本科课程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院文〔2022〕273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方式
采取授课教师自评、教学单位评估和学校抽评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估内容
从课程目标与学习成果、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教学行为与教学效果、成绩评定与结果反馈、教学资源与学习支持、课程自评与持续改进等方面对课程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估程序
(一)遴选参评课程(第4周—第5周)
1. 遴选范围:本学期开出的所有本科课程。课程编码不同,视为不同课程。
2. 遴选比例:(1)专业课参评数量为培养方案中所列专业课总数的15%左右(特殊专业根据学制年限确定);(2)公共课由课程开出单位负责遴选,参评数量按照授课教师总数25%左右的比例确定。
3. 2022-2023学年度评估结论为C级的课程,必须参加复评。
(二)授课教师自评
对照《黄淮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内容,认真分析与总结课程建设情况,开展课程自评、撰写报告,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
(三)学校抽评与教学单位评估
第一阶段:教学单位初推(第6周—第11周)
各教学单位成立专家组,通过课堂听课、审阅课程标准、教学进度、教学设计(或教案)、往年考试命题与试卷分析(或达成度分析)等材料,督查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利用、课程对学生学习支持情况,形成阶段性评估结果,对参评课程进行推荐排序,报送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
第二阶段:分级评价(第12周至下学期第1周)
1. 学校层面:结合教学单位初评排序,确定学校抽评课程。
学校成立专家组,审阅课程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督导听课记录、学生评教成绩、试卷文档等材料,形成评估结论和改进建议,报送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
2. 教学单位层面:未被学校抽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继续评估。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审阅本学期课程考试命题、成绩评定、达成度分析、课程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形成评估结论和改进建议,自行存档备查。
(四)公布评估结果
结合学校抽评课程评估情况,对各教学单位课程评估结论进行复核,确定所有参评课程的相应等级,并予以公示、公布。
四、评估结论及应用
评估结论分为:A(优秀)、B(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四个等级。
1. A级课程仅从学校抽评课程中遴选;
2. 评定为C级的课程,下一学年度必须整改并参加复评,复评结论仍达不到B级及以上者,评定为D级;
3. 发现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弄虚作假、发生教学事故、师生对课程教学意见极大等任一情况者,认定为D级。
五、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截点,报送相应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到综合楼202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gc@huanghuai.edu.cn
1. 报送《参评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1),截止时间为3月29日18:00。
2. 报送《课程评估推荐排序表》(附件2),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8:00。
3. 报送所有参评课程的《自评报告》(附件3)和《课程评估结论汇总表》(附件4),截止时间为下学期第1周周五18:00。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96-2693529。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