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迎接审核评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学校各级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强化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的意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落实《黄淮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院文〔2022〕321号)要求,特制定本学期干部听课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听课人员
1.校级领导干部。
2.宣传部、组织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人事处、科研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师发展中心的处级干部;鼓励其他部门处级干部听课。
3.二级学院处级干部。
二、听课范围
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三、听课方式和要求
1.听课人员采用随堂听课方式,无需提前告知被听课者。校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可侧重听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尤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各学院(部)党政领导主要听本学院(部)教师开设的课程或其他学院为本学院学生开设的课程。听课过程中重点了解教风、学风情况,了解和考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关注课程思政、五育并举、创新创业等融入情况,相关部门领导还应关注与本部门工作领域相关问题,落实服务教学具体要求。
2.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4学时以上。其中,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8学时以上。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节课。前述指定听课的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二级学院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每次听课一般应听完一节课。
3.11月3日(下周五)前每人至少听1学时。
四、听课信息反馈
听课结束后,所有听课人员可与任课教师就听课情况进行简要沟通、交流,及时填写《黄淮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附件1),并登陆翻转校园系统录入评教内容,听课记录中要详细记录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操作步骤见《领导干部听课操作说明(翻转校园)》(附件2)。
五、其他
本学期课表详见《2023-2024-1学期课程表》(附件3)。请各位老师结合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听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