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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黄淮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监控,更为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潜心育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黄淮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进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

原则上,每一位任课教师同一学年只能在同一个教学单位参加评教。在不同教学单位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在评教开始前,与相关教学单位沟通,确定自己参与评教的教学单位。

二、评教时间及安排

(一)评教准备安排

1、各教学单位于5月21日(第十三周)之前完成教务系统中课程与学生正选工作,质评办于5月28日(第十四周)之前完成翻转校园系统数据对接工作。

2、各教学单位本学期领导班子成员有变动的,二级管理员于5月29日至61日(第十五周)报到质评办,由质评办在系统中统一更改。

3、各教学单位二级管理员于6月2日(第十五周)之前在“翻转校园评教系统”中完成本单位教研室设置及人员添加,具体操作可参照“二级管理员操作指南”(附件1)。

(二)评教时间安排

1、学生评教时间为本学期第一周至6月11日(第十六周

2、同行评教、领导评教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1日(第十六周)同时进行。

、评教内容与要求

(一)学生评教工作

1.“翻转校园”评教系统只可在移动端进行,具体操作可参看“学生评教操作指南”(附件2)。评教指标设置主要从学生日常学习感受出发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评教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

2.在规定的学生评教时间内,学生可对同一位任课老师进行多次评教,最终取其平均成绩为该教师本学期的学生评教成绩。

3.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时长为16周时间(第1周-第16周)。各教学单位要确保每个任课教师的参评学生数在90%以上,凡参评学生数低于90%的课程,学校将依据全校平均比例和分值折扣教师评教成绩。参评学生数低于50%的课程,该任课教师的评教成绩无效,且不能参与本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的评选,但该任课教师有权向学院提出申诉,可要求本学院组织人工评教统计,该人工评教成绩仅作为参考数据。

4.评教成绩以教师授课学生人数分为不同的比例,1-20人的区间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成绩比例分别为40%、30%、30%;20人以上区间的比例分别为60%、20%、20%;教师教授学生总数低于20人的课程(如小课),必须保证参评学生数达到100%,出现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提交书面说明。

(二)同行评教工作

1.同行评教原则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的同行之间的互评方式。侧重对教师的教研活动、教学水平等方面的评价,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人数少于5人的教研室教师将被合并到相关教研室,教研室成员信息由各教学单位二级管理员录入系统。具体操作可参看“同行与领导评教操作指南”(附件3)。

2.同行评教参与对象是本教研室的所有任课教师(含分配到本教研室的二级学院领导、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其中,外聘教师的同行评教成绩单列,由教学单位单独存档。

(三)领导评教工作

1.领导评教是指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学期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进行的评价。主要侧重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纪律等方面的评价。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系统内被评的教师名单在领导评教开展之前由各教学单位二级管理员核查修正。具体操作可参看“同行与领导评教操作指南”(附件3)。

2.领导评教的对象是指课程管理归口在本学院的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本教学单位领导、双肩挑教师、外派到其他学院授课的教师、外聘教师等。其中,外聘教师的领导评教成绩单列,由本教学单位单独存档。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数据存档工作,为来年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做准备工作。

附件3 同行及领导评教操作指南.docx

附件2 学生评教操作指南.docx



附件1 二级管理员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