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黄淮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制度》(院字〔2012〕265号)文件精神,我校定于第10周(11月13日-17日)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现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仅通知检查时间安排,不告知检查事项和检查方式。目的是引导各学院遵循教学管理制度,使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回归到常态化、自觉化状态,把日常工作中应该积累和存档的教学材料日常归档。防止为检查而应对检查,避免学校不检查、学院不积累、不归档的现象,严禁学校一检查,学院就加班加点,为检查而临时准备材料,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增加教师工作量的现象。
(2)本次检查不设置学院自查环节。学校检查不设置学院自查环节,并不是否定和取消学院自查工作,目的是引导各学院充分发挥二级监控与督导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坚持日常开展教学检查和期中自查等工作,自主确定期中教学检查的时间、事项和方式。
(3)本次检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调阅材料应保持原始状态,材料的缺失和有无不作为衡量学院教学工作的依据(仅限本次检查) ,目的是引导各学院面向审核评估,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形成自觉积累、日常规范和不断改进的意识。
(4)本次检查是对日常教学管理的随机抽查。各学院不做课件、不作汇报,如不访谈学院领导,学院领导不需在场,仅要求在安排的时间节点上,由教学办人员准时到场,协助专家组检查。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