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在全校掀起亲近经典、学习诗词的热潮,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大赛宗旨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丰富我省大、中、小学校师生的诗词文化底蕴,领略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全面提升人文素养,积极推动中原文化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大赛组别

大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分大学生组一个组别。团体赛不分组别,由参赛单位挑选优秀选手,组成团队参赛。

、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以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为主,适当拓展。主要考察选手对中华经典诗词的积累、理解、赏析、运用。

、大赛平台

设立“河南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选手关注“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即可获取大赛相关信息,从公众号进入“大赛平台”,通过微信手机端即可进行大赛报名,参加线上比赛。

、大赛流程

(一)个人赛流程

1.比赛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比赛分报名、海选、初赛、复赛、决赛五个阶段。

3.报名在线上进行。选手须登陆“河南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下方“大赛平台”,在规定时间段,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方可参赛。

4.海选、初赛在线上进行。

5.复赛分线上和线下两个阶段。线上复赛仍在“大赛平台”进行。线下复赛,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举办。

6.决赛在线下进行,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决赛选出的优秀选手,推荐参加《中国诗词大会》百人团面试选拔。

7.个人赛晋级初赛、线上复赛、决赛的名额,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别参考各单位参加海选、初赛、线上复赛的人数和成绩,按比例确定。

(二)团体赛流程

1.团体赛分线上预选赛和线下团战。

2.各学院选拔6名选手组成团队,参加线上预选赛。

3.线上预选赛的优胜者,参加全省决赛时的线下团战。

、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6日前,线上报名。

2023年5月中旬,线上海选。

2023年6月中旬,线上初赛。

2023年7月下旬,线上复赛。

2023年8月、9月,线下复赛。

2023年10月中旬,线下决赛。

2023年10月下旬,央视面试选拔。

、奖项设置

个人赛设置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限学生组)。特、一、二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获优秀辅导教师奖(一位选手限报一名辅导教师)。团体赛设置特、一、二、三等奖。根据个人赛和团体赛的成绩,设置优秀组织奖。证书、奖牌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发动,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同时确保活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费用。

(三)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参加团体赛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0482965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

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李老师,联系电话:0396-2853018

技术支持: 徐老师13603820215; 程老师13592638211


附件: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团体赛信息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