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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编制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老生教学计划制定、开课任务书编制、课表编排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及排课的基本要求

(一)执行2018版培养方案的年级其培养方案已录入教务系统,由教务处直接读取;执行2022版培养方案的年级按照定稿后的培养方案确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将培养方案要求课程及环节准确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不得随意调整培养方案确定的开课学期、计划学时等内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变更的,按照有关规定填写《黄淮学院教学计划变动审批表》(附件1),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教务系统内进行相关操作。教学计划制定完毕后,各学院对开课计划进行自查,尤其是公共课教学计划,如有错误及时反馈并改正;

(二)各开课单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开课计划信息并制定开课任务书,根据时间节点要求上交开课任务书相关材料至教学运行科;

(三)开课任务书的制定必须根据系统开课计划,需要合班上课的课程,应了解专业分布校区位置,避免出现跨校区合班上课情况;

(四)自2021级开始,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再完全是线上慕课进行,各相关开课单位根据学生选课结果安排教师进入慕课课堂或进行混合式授课,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及自身兴趣选择通识教育选修课,具体选课要求见后续通知;

(五)各学院在制定教学执行计划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0396-2853527)联系、沟通。

二、材料送交时间及要求

(一)5月10日(第12周周三)之前:各学院详细检查教务系统中各专业各年级下学期开课计划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及时更正。5月10日教务系统内读取开课计划;

(二)5月11日—5月17日:各学院依据全校开课计划制定开课任务书(见附件2),5月17日下午5:00将开课任务书(签字盖章)送交教学运行科;

(三)5月18日—5月31日:公共课编排课表时间,在此期间各学院专业课不得排课,公共课排课顺序见附件3;

(四)6月1日开始各学院检查公共课表及相关专业课排课时间。

 

附件:

附件1:黄淮学院教学计划变动审批表.doc

附件2:开课任务书模板.xls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生公共课排课时间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