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2年7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及报到时间的通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考试暂作如下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课时间:2022年9月5日(周一)—11日(周日)。
二、考务安排
(一)公共必修课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按附件1执行。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审核评估要求组织本次考试,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试卷命题与审核、试卷印制与保管、考场安排与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考试分析、试卷评估与归档、缓考手续办理(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收齐学生缓考手续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领导签字后统一在教务系统中将申请缓考学生办理缓考,特殊情况除外)、取消考试资格等按照《黄淮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9〕88号文)执行。
(三)各学院专业课考试、考查科目,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并填写《各年级、专业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3)和考务组织安排表(见附件4)经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于2022年9月2日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室),电子版直接发给QQ:1404829656。
(四)各任课教师在考试前要认真核对教务管理系统内上课班级学生名单,确保实际上课学生和教务管理系统内上课班级学生名单一致,如有不一致情况应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沟通解决。成绩录入时,课程承担单位提前做好正选维护,学生没有成绩的原因只可能是缺考、作弊、无资格等,不能出现转专业、休学、退学、入伍、转学等。
(五)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考试成绩于9月5-25日录入教务系统中。
(六)各学院在学期成绩登录工作完成后,认真填写《期末成绩不及格汇总表》、《黄淮学院因成绩留级、退学汇总表》(见附件5和附件6),并将经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于2022年9月25日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室),电子版直接发给QQ:1404829656。
学生的期末成绩于试卷批阅工作结束后(按照年级、专业、班级的顺序装订一起,不同年级要分开装订,本专科也要分开装订,一定要核对好各班级的所有课程成绩,不能有遗漏或未报的课程成绩),将纸质材料于2022年9月25日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室)。
(七)期末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撰写考试质量报告,将经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于2022年9月25日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室),电子版直接发给QQ:1404829656。
(八)承担双学位教学的学院,双学位考试安排不得与期末考试安排冲突,成绩按照期末考试的成绩要求报送,且与正常期末成绩分开装订。
三、考务组织
(一)考务委员会
主 任:分管教学副校长
委员单位:教务处 质评办 学工部 保卫处
(二)主考
学校主考:王东云
学校副主考:陈兆金 王 伟 张水成 张 飞
各学院主考:各学院院长
(三)考试巡视
教务处
(四)考务办
1.校考务办:综合楼203室
2.各学院考务办:各学院办公室
四、宣传教育
(一)各学院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全体师生参加的考前动员会,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有关成绩考核等规定;以端正学风、严肃考纪为主题做好宣传,营造积极向上的应考氛围。
(二)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准确记录和及时上报。
五、后勤保障
(一)各学院应做好考点、考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二)保卫处应全力做好保卫工作,不准闲杂人员进入考点,保持考点内外安静,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说明:1.双学位考试安排不得与期末考试安排冲突。
2.重修考试按照《黄淮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9〕20号文执行。
3.如果学院考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请以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审批。
4.2022年9月10日(周六)—11日(周日)为新生报到时间,请各学院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5.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考试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
教务处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