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根据学校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调整方案总体安排,现启动2021级新生培养方案录入及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编制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录入的基本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21级各专业所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各专业所开课程,培养方案中所要求课程及实践环节必须录入系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信息以培养方案为准,所开课程不得随意调整培养方案确定的开课学期、计划学时等内容;
(二)教务管理系统中培养方案录入应严格按照其培养方案要求正确选择学年学期,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严格根据课程性质录入系统;
(三)对于存在与之前专业相同且培养方案不变的专业,可不用重新录入之前学期的教学计划,可灵活使用教学计划复制功能将20级培养方案复制到21级;对于新开设专业或其他特殊情况则需按步骤完成培养方案录入工作。
二、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及排课的基本要求
(一)各学院在确定培养方案录入完整无误后,由教务处人员直接读取,各学院对开课计划进行自查,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变更的,按照有关规定填写《黄淮学院教学计划变动审批表》(附件1),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教务系统内进行相关操作,教务处负责人审核后通过;
(二)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教学计划信息制定开课任务书,根据时间节点要求上交开课任务书相关材料送交教学运行科,无需再上交教学计划纸质版;
(三)开课任务书的制定必须根据系统开课计划,需要合班上课的课程,应了解专业分布校区位置,避免出现跨校区合班上课情况;
(四)因军训时间调整,新生原定教学计划提前两周开课,原定15周教学、2周考试的总计划不变,9月6日(校历第一周周一)为2021级新生上课开始时间,课表编排从第1周开始。
(五)各学院在制定教学执行计划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沟通。
三、材料送交时间及要求
(一)8月20日之前: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21级培养方案的录入,新开设专业若无法完成全部学年学期培养方案录入,应至少录入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其余学年学期教学计划在本学期内完成录入。
(二)8月20日—8月23日:各学院依据全校开课计划制定开课任务书(见附件2),8月23日下午5:00前将开课任务书(签字盖章)送交教学运行科;
(三)8月24日—8月27日:公共课编排课表时间,在此期间各学院专业课不得排课,公共课排课顺序见附件3;
(四)8月28日—8月30日为各学院检查公共课表及相关专业课排课时间。8月30日前新生完成新生教学计划编制工作,录入教务系统。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新生公共课排课时间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