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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激发学生自主发展和创新意识,提高实践动手能力,稳步推进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根据我校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要求和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按照分层开放的原则,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开放,其他各专业实验室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现有条件,综合研判是否满足开放条件(设备、人员、时间、空间),一定要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二)全校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将教学和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支持将各类学科竞赛的相关内容作为实验教学内容,避免与培养方案中已有的实验项目内容重复。

二、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依据学生的具体需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灵活确定开放形式。

(一)课外自选开放形式。课外自选开放内容必须是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是实验教学计划的延续和提高,不得将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列入课外自选开放范围。

(二)学生自主开放形式。学生自行拟定实验课题或研究课题,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房间场地、师资条件等资源开展各类发明、制作、论文、专利等实验活动。

(三)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形式。实验室对单台套设备价值2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要结合仪器设备的功能,设立与仪器设备使用相关的开放项目,供学生预约选做。

三、组织实施

(一)开放申请。各学院根据实验室资源及设备使用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撰写实验室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组织相关教师认真研究填写《黄淮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建议每个开放实验项目学时数不超过30

(二)项目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通过评审的各开放项目负责人准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类教学文档备查。

(三)学生学分及教师工作量认定。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通过考核合格后,纳入学校实践教学体系统一管理,计入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参与实验室开放的指导教师,根据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开放项目所有工作完成后,报教务处审核后计算工作量。

四、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第三周周五各学院填报《黄淮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二)第四周教务处发布实验室开放项目供学生报名,各学院做好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第五周所有实验室开放项目开始实施。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严格依照《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黄淮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黄淮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和《黄淮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二)各学院实验中心组织相关教师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指导教师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成果。

(三)指导教师负责对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要求提交开放过程记录及评价数据。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检查学生的实验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行实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联系人: 闫小立      

联系电话:0396-2853090      

电子邮箱:20070781@huanghuai.edu.cn

 

                                                            教务处

                                                            2021316

附件:黄淮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docx    

            教函〔2021〕22 号 黄淮学院关于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