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的规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预计2022年将开展新一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及评选工作。为全面做好2022年和2026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办法和指标,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利用2-5年时间培育出一批高质量教学成果奖项目,为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基础。
二、遴选数量、资助额度与培育周期
(一)面向2022年培育项目
1.遴选数量:2项
2.申报资格:
(1)已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成果;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资助额度:3万元
4.培育周期:2年
(二)面向2026年培育项目
1.遴选数量:5项
2.选题主要内容
选题应充分把握时代趋势,结合专业特色,以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论文、论著为基础,内容应包括如下主要方面:
(1)综合类:新工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学管理机制改革、高校综合改革等。
(2)专业建设类: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新工科专业建设、大类培养与优化等。
(3)课程建设类:课程思政、课堂革命、金课体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等。
(4)实践教学类: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育人、实践基地建设等。
(5)质量保障类:认证与评估、各类评价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实践等。
3.遴选条件
(1)培育项目符合科学办学方向及教育规律,有所创新、突破,具有先进水平,对贯彻落实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有重要意义。
(2)凡申报的培育项目,一般应依托校级或省级立项的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或有体现教学改革成效水平的已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专著、教材等;
(3)培育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4)鼓励相关学院和相近学科与专业联合申报,如与校外单位合作,我校单位应为牵头单位,主要工作在我校完成。
(5)前期成果原则上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资助额度:5万元
5.培育周期:5年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成果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多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单位推荐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经论证后推荐至学校。
(三)学校评审
学校主要采用网上评审、校内外专家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对申报成果开展多轮评审,最后通过学校评议、公示、公布等程序确定拟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项目。对有争议的成果,学校将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果的申报资格。
四、材料提交
各有关单位于4月6日(周二)下午17点之前,将《黄淮学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支撑材料(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如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教材等装订成册)纸质版各3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黄淮学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1份,交至综合楼207室王老师处,同时将PDF格式的电子版发送至jwcjsk@huanghuai.edu.cn,联系电话:0396-2879229。
五、项目管理
各培育项目应对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建设。为确保培育成效,学校对培育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其进行分阶段考核,视建设情况给予后期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教学成果奖是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积累,也是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以特色为导向,遴选推荐出最具优势、最具特色的教学成果,精心谋划,倾斜扶持,力争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工作的突破。
附件:
附件2:2021年黄淮学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docx
教函〔2021〕21 号 关于遴选2021年黄淮学院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