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实验教学疫情防控及安全(含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控及排查要点
1.各学院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实验教学疫情防控工作(见附件1),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实验教学工作的安全运行。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化学品、生物试剂、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进行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备案整改(见附件2)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排查时间
1. 2021年2月28日前,各学院进行自查。28日下午17点前将自查表送交教务处209房间。
2. 2021年3月1日学校组织全面检查。
附件:
教函〔2021〕10 号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实验教学疫情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