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为严格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的通知》(教办安全〔2020〕223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压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实验室风险、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实验教学安全稳定,教务处从即日起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工作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东云
副组长:陈兆金、班东科
成员:各学院院长
二、排查内容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是否有完善措施、健全机构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等。
(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危机排查、疏导情况等。
(三)消防安全情况
是否落实消防制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
(四)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 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 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是否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等。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0月 29 日。 各学院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职责等,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复查阶段
时间为从10月30日起至11月3日。 保卫处、教务处对二级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复查暗访,确保大排查工作扎实进行、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其他
各学院10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汇总表及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送交教务处209房间。
联系人:史金昌 电话: 13223966585
李 勇 13137861333
附件:
教 务 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