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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在认真总结以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决定2017年继续实施我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黄淮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要求(附件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及发展方向,并被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建设特别是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和明显成效。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黄淮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要求,择优推荐本学院相关专业点。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专业点,已经立项为省、校级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专业不能重复申报。

2.申报我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是申报专业的实际负责人。

3.请各二级学院将《黄淮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含电子档)和《黄淮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一式七份,含电子档)报送到教务处(综合楼203室),报送时间为2017127日(第十三周周四)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学建设科 有小娟

  话:2853092,邮箱632442656@qq.com

附件:附件1 黄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建设内容.doc

附件2 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 黄院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任务书.doc

                                                                                 教 务 处

                        201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