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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调整,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意见

为推动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进程,除了2011级新生执行新修订的本科培养方案以外,拟对在校各年级和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适当调整。目前,在校200820092010级学生执行的培养方案要求是,第17学期上理论课,第8学期16周是毕业实习,第8学期第714周是回校撰写毕业论文。鉴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即本学期)课程已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调整。具体调整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2008级各专业已进入四年级,对其不再作大的调整。17学期上理论课保持不变,第8学期全部安排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开题前的一切工作在第7学期末完成,撰写在毕业实习期间完成,第8学期安排两周时间进行答辩。

二、2009级各专业,要对原方案设置在后面学期、尚未开设的课程进行梳理,围绕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对不符合社会、行业及学生就业等需求的课程进行删减调整。学校原则上允许2009级各专业从自身实际出发,调整采取“3.5+0.5”或“3+1”的模式运行。

三、2010级各专业,要比照2011级新修订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视原方案,围绕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大胆调整和创新。2010级各专业都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调整采取“3+1”或“3.5+0.5”等模式运行。

四、上述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均需上报教务处审批和备案。

 

 

             教务处

              2011113

 

附件1:关于培养方案调整的几项操作要求 点击下载

附件2:本科培养方案模板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