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方便我校学生参加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经研究,特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作出调整,上课时间需在第17周结束,第18周的课由各任课教师利用其他时间自行补上,各院系要加强检查和管理。同时,各院系要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安排并做好本学期期终考试的命题工作。现把《黄淮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修改稿)》附后,请各院系遵照执行。
附件:0.《黄淮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修改稿)》
1.黄淮学院试卷审批表
2.黄淮学院试卷模板
3.黄淮学院试卷分析表
4.黄淮学院试卷评价表
5.黄淮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审批表
6.黄淮学院学生缓考审批表
7.黄淮学院监考人员守则
8.黄淮学院考场规则
9.黄淮学院考场记录
10.黄淮学院考试巡视表
11.黄淮学院学生成绩复查及处理情况表
教务处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