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考查课、校级公选课考查时间:2012年12月24日—28日。
2.考试课时间:2013年1月3日—7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二)考务安排
1.公修课考试科目及时间按教务处通知执行(见附件1)。
2.各院系专业课考试、考查科目,由各院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并上报《各年级、专业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 (见附件2)。
3.各院系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试卷命题与审核、试卷印制和保管、考试安排与考场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考试分析、试卷评估与归档、缓考手续办理等相关要求按《黄淮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修改稿)》(见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2012年11月27日所发“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的附件--新发布)执行。
4.考场安排信息输入EXCEL统一表格(见附件3)。本安排表与考务工作安排、校级巡视员等信息一并于2012年12月2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各院系在学生学期成绩登录工作完成后,请认真填写《学生学期成绩不及格及缓考、违纪、缺考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4)。本统计表除院系留存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以及学生的期终成绩于试卷批阅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
(三)考务组织
1.考务委员会
主 任:分管教学副校长
委员单位:教务处 学生处 后勤处 纪 委
2.主 考
学校主考:王 冰
学校副主考:李东亚 朱鸿飞 崔 强
院系主考:各院系主任1人
3.学校、院系考试巡视员
校级巡视员由纪检、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以及校督导委员会委员组成;院系巡视员由党总支书记等领导或有关人员担任。
4.考务办
(1)校考务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综合楼204房间)。同时,教务处在各个考点设置考点办公室并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收集当天考场记录、巡考记录,对考场出现的违纪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考务委员会汇报。具体办公地点和人员见 (附件5)。
(2)院系考务办:各院系办公室。
(四)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
1.各院系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全院系师生参加的考前动员会,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成绩考核与管理等有关规定;要以端正学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为主题,利用板报、横幅和标语等媒介做好宣传,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应考氛围。
2.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记录和处理。
(五)考区、考点
本次期末考试分南、北两个考区、九个考点
南区:9号楼,10号楼,11号楼,图书馆四个考点
北区:1号楼,2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五个考点
(六)保卫、卫生工作
1.后勤部门和各院系需做好考点、考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2.保卫处需为每个考点配备两位保卫人员,全力做好保卫工作,不准闲杂人员进入考点,保持考点内外的安静,给考生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避免干扰其他考生。
二、教学进度计划表的填写
根据教学评建工作需要,教务处对《教学进度计划表》作了调整(见附件6) ,主要填写要求是:
1.关于“教学内容安排”栏,要以编制的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写明章节标题内容。
2.关于“课后作业或辅导安排”栏,主要填写是否有课后作业或辅导的安排,不需填写作业或辅导的具体内容。
3.教研室主任和院系领导要认真把关,并在“审核意见”栏手签意见,所签意见力戒简单、敷衍。
三、培养方案自评表及报告的内容与要求(见附件7)
四、黄淮学院留级、退学学生情况统计 (见附件8)
教务处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