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研究制定的《2007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纠风领导小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传达至全省各级各类学校)
二○○七年四月五日
2007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
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第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经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研究并报省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就2007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