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政 (20 ) 号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等一行 人于 20 年 月途经 (国家、地区)前往 (国家、地区)执行 任务,在国(境)外停留 天,出访费用由 支付。(以上内容按任务批件填写)
是否落实行前外事纪律、安全和“三防”教育 |
是□ 否□ |
是否按审批规定时间在外停留并按期回国(境) |
是□ 否□ |
实际出入境日期(以我国边防出入境印鉴为准) |
月 日 至 月 日 |
是否按审批规定的访问线路和预定日程执行公务 |
是□ 否□ |
在外期间是否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
是□ 否□ |
在外期间是否发生意外事件 |
是□ 否□ |
是否按规定申报和核销出访费用 |
是□ 否□ |
回国(境)后是否在规定的7天内将证照交外事部门保管 |
是□ 否□ |
回国(境)后是否在1个月内向本单位党委(党组)和外事部门提交出访报告,并公布公示内容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等 |
是□ 否□ |
是否在本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出访情况 |
是□ 否□ |
公务活动是否有照片并配文字说明(市厅级团组需向省政府外侨办提供) |
是□ 否□ |
出访主要成果和需跟踪落实事项及建议(可另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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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我省企业合作情况(可另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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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礼品(含使领馆)名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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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团组境外食宿和交通的中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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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外方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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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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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单位意见:
(盖章) |
组团单位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市厅级团组填妥此表后需与团组出访报告由团长签发一并提交省政府外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