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涉外及涉港澳台事务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本着积极主动面向世界、以开放合作的理念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本部门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1、负责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督办、协调及落实;
2、负责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和友好人士及境外校友的联络和沟通及国(境)外来访的接待;
3、为学校教学和科研等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协调国际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申报、评估及日常工作;
4、负责学校师生出国(境)遴选、报批及国(境)外机构的联络等;
5、负责学校外籍专家的来华工作手续办理和日常生活管理;
6、负责学校外籍学生的招生、来华留学手续办理和日常生活管理;
7、负责学校师生涉外业务知识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涉外保密工作;
8、完成上级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