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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黄淮学院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来华留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外司〔2006532) 的精神,建立健全我校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保障来华国际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及时、准确、迅速、规范、有效地处理国际学生突发事件,保持校园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类型

() 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的各种人身伤害和死亡。

() 发生严重疾病,包括严重的非传染性和传染性以及精神类疾病。

() 涉及国际学生的各种事件及纠纷,包括群体类事件、案件类事件、事故类事件、灾情类事件、舆情类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 加强教育,提升意识;预防为先,防患未然。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危机意识,提高来华国际学生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自救、互救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 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学校国际学生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归口并牵头,其它相关单位协同处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反应顺序为:国际学生管理的工作人员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人国际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持联络渠道24小时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国际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确保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的及时传递与沟通。

()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引进技术,提升水平。不断完善应急保障体系的建设,从制度、组织、物质、人员上全面加强应急处置的保障措施。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分析总结,经验共享。将保障国际学生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或社会不良影响,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

三、组织领导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成立黄淮学院国际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国际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和外事工作校领导

  员:各处室(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 负责人、各二级学院总支书记、院长,分管安全副院长,国际学生管理负责人,宿管负责人。

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加强涉外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校内应急人员的培训,建立起与上级安全、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民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做好处置工作。

四、处置程序

() 一般处置程序

1. 启动预案

发生重大涉外突发事件,有必要时,由国际教育学院报请国际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本预案。

2. 布置工作

由国际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国际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会议,布置有关工作。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确定专人负责,24小时在岗值班,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3. 现场处置

涉外突发事件发生,领导小组须立即赴事发地,控制局面,制止事态发展。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了解事件规模、事态发展、涉及人员姓名、人数、状况、国籍、损失等基本情况,做好安置安抚,控制舆情,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保持各自通讯联系畅通。特别是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部、后勤处、校医院等部门要协同工作,在联络相关部门、救助设备、物资、交通工具、医药、安置场所等方面做好准备,确保及时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4. 及时上报

领导小组在摸清情况即做出初步处置后,立即指派专人逐级报告,并随时通报进展情况,接受上级部门指导。

5. 督察督办

应急过程中,领导小组须督促检查各项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6. 终止预案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7. 后期处置

终止预案后,领导小组要及时召集会议总结工作,并责成国际教育学院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有关人员安置,损失评估,赔偿、奖惩等后续事宜;及时写出总结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

8. 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

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做到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及时、迅速、准确、全面。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信息由领导小组汇总处理,指定专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应急办公室,报送时间最长不超过2小时。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在上级主管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信息发布方案。

9. 宣传教育和培训

通过讲评事件处置过程,进一步宣讲《黄淮学院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普及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留管人员培训,教育教职工树立政治敏感性、危机意识和应变意识。

10. 奖励处分

遇突发事件时,参与处置工作的人员须做到各司其职,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对参与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办事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具体程序

1. 国际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 国际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或国际交流合作处。

(2)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获悉情况后,立即将信息上报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学院医务室或市区医院。

(3) 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驻马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如有必要,也应知会该国际学生国籍所在国的驻华使领馆。

(4) 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不明案件的侦查工作。

2. 国际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 国际学生在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内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或国际交流合作处。

(2)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获悉情况后,立即将信息上报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互通信息,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国际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国际学生的去向。

(3) 在无法查明该国际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通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驻马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驻马店市外事办,并根据有关指示进行操作。

3. 涉及国际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 国际学生参与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及时将情况报告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 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

(3) 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驻马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驻马店市外事办,并根据有关指示进行操作。

(4)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5) 学校视情况对违纪国际学生给予相关处理。如公安机关给予违纪国际学生警告的,我校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公安机关给予违纪国际学生治安拘留或治安处罚的,我校将视情况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公安机关对违纪国际学生给予刑事拘留的,我校将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开除后,需公安机关遣送回国的,我校将配合公安机关将其遣送回国。

4. 国际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 国际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国际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报案,国际交流合作处通知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国际教育学院同时将情况报告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 国际学生宿舍管理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 国际交流合作处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

(4) 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驻马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驻马店市外事办,并根据有关指示进行操作。

(5)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和相关处室、部门、国际教育学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 国际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 国际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相关部门得到通知后应及时报告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上报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国际学生的救治和事故的处理工作。

(2) 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将情况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驻马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驻马店市外事办,并根据有关指示进行操作。

6. 国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 国际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报告。

(2) 国际交流合作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疏散人员,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隔离电源。

(3) 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相关领导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国际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7. 国际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 国际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相关部门应立即与校医院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院救治,并报告后勤服务中心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立即将情况报告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 如国际学生患重大或急需转院治疗的疾病,相关学院应立即组织车辆送至市区医院。

(3) 如发现国际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相关部门除立即与学校医务室取得联系外,应及早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将情况通知后勤服务中心和国际教育学院相关领导,国际教育学院立即将情况报告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 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由相关系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8. 国际学生发生卖淫、嫖娼、吸毒事件的处理

(1) 国际学生发生卖淫、嫖娼、吸毒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报告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 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将情况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驻马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驻马店市外事办,并根据有关指示进行操作。

(4) 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5) 学校视情况对违纪国际学生给予相关处理。如公安机关给予违纪国际学生警告的,我校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公安机关给予违纪国际学生治安拘留、治安处罚或刑事拘留的,我校将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开除后,需公安机关遣送回国的,我校将配合公安机关将其遣送回国。

9. 国际学生舆情突发事件处理

网络舆情处理应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科学适度的原则。全校范围内通过宣传部门加强来华留学工作舆情监测监管,充分认识新媒体所带来的舆情新特点,积极防控应对。在舆情发生时及时做出处理,责任到人。积极加强与当地宣传、网信和公安部门的协同配合,舆情发生时做到有效应对,形成舆情控制有效机制。

(1) 及时准确,争夺舆论引导先机。网络上发现关于国际学生的舆情后,应及时上报国际学生事物办公室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在黄金四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争夺舆情引导先机,正确有效引导舆情。

(2) 公开透明,用事实回应舆论质疑。面对网络上的舆论质疑,国际学生管理部门积极、主动、全面、高频次、多渠道把时间信息对外发布。满足媒体报道需求和公众知情欲望,赢得舆情引导主动权。

(3) 规范有序,避免负面舆情再次发生。在舆情处理中,国际学生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用事实说话,首先树立好自身良好的公信力,坚持有序引导原则,用客观理性的处置方式来回应不实网络舆情。

(4) 科学适度,维护公信力。通过科学的舆情监测工具,获取网络舆情动态,了解突发事件背后公众和媒体的诉求,做出相应的回应和采取合理的措施。化解舆情危机。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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