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际学生的招生、录取过程,完善国际学生来华学习制度,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河南省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入学标准
凡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持有外国护照,身心健康,自觉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的非中国籍人士均可报名。黄淮学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国际学生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规定来华国际学生入学标准,包括学历背景、学术水平、语言能力、身份资格、经济能力等。
(一) 最低学历要求
来华国际学生入学标准中的最低学历要求为:
本科及进修生入学要求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3 级或4 级且通向高等教育”的要求)。
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中约定了对方学生进入我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准入条件的,依照已签署的互认协议执行。
(二) 语言能力要求
来华国际学生入学标准中,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的中文能力要求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水平。对于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非英语母语国家学生英语能力要求TOEFL成绩不低于70分或IELTS成绩不低于6.0分(各分项不低于5.5)。
二、招生和录取
黄淮学院准确、全面地发布招生相关信息,在招生宣传和咨询中坚持诚信原则,为外国学生的求学选择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招生和录取遵循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定合理的考试考核方式,招收和选拔有学业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保障和持续提高生源质量,承担维护教育公平的社会责任。
(一) 招生信息和咨询
黄淮学院通过国际学生教育网页等信息技术手段,向外国学生提供真实全面、符合国际学生特点的招生信息,提供良好的招生咨询服务。提供的招生相关信息包括:
• 学校基本情况,如学校所在城市概况、学校办学条件等;
• 教育项目情况,如学历层次、培养目标、学制、授予学位、转学和转专业规定等;
• 招生程序和录取要求,如申请时限和方式、入学标准、考试考核方式、经济保证要求、违规处理、录取日程等;
• 财务规定和政策,如收费标准、支付方式、退费政策等;
• 校园文化和生活,如宿舍或公寓的条件和申请方式、饮食、医疗、保险、交通、文体活动、社团组织等;
• 咨询联系方式和投诉举报渠道。
(二) 身份资格审查
学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入学标准中明确规定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身份资格,建立有效的审查程序对申请人的国籍等身份资格予以审查。
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申请以国际学生身份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四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学校要求符合上述情形的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
申请人属于中国公民移民外国或其他可能具有中国国籍的情形的,学校向当地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其国籍,并以适当的方式对其中的拟录取人员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 经济保证审核
黄淮学院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和当地一般生活成本水平,按照可以充分保障国际学生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合理费用的原则,规定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经济保证标准;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指导标准的,按照相应的指导标准执行。学校要求申请入学的国际学生提供符合上述标准的经济保证证明,并按照审慎、尽职原则进行审核。
(四) 入学评估
黄淮学院对申请入学的国际学生进行入学评估,确保录取的学生达到预定的入学标准。学校在研究主要生源国教育情况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国际学生入学的学术水平要求和评价方式,根据教育经历中取得的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参加我国教育考试的成绩和参加外国有公信力的教育考试的成绩等依据,准确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
(五) 招生录取中的奖学金评定
黄淮学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奖学金资助政策制定明确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各类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时,按照学业品行择优原则,规范、客观、公正地进行奖学金评定,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 招生录取程序和规则
学校按照明确规范的程序和规则,根据入学考试或考核成绩,综合考虑国家需要和社会公共利益,决定国际学生录取结果,并对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书面记录和妥善存档。
(七) 外部服务
黄淮学院的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委托任何外部机构或个人代理。学校在国际学生招生信息提供和咨询中采用外部服务时,按照审慎、规范、公开、透明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规范履行监管责任,维护教育秩序和国际学生合法权益。
三、预科教育
黄淮学院重视发挥预科教育在提高本科生源质量、扩大生源规模上的作用,积极开展国际学生预科教育。学校开设预科教育项目,招收符合适当标准的国际学生,进行汉语和学科基础知识教学,使国际学生达到本科入学标准、适应在华学习生活。国际学生预科教育项目须满足相应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