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现将做好2018年下半年度发展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持原则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员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细则规定贯彻落实到党员发展的每一个环节步骤之中,使发展党员工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二、严格标准,优化结构,规范程序
1.坚持政治标准。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严考察入党动机,从严进行政治审查,从严审批把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降低标准。是非观念淡薄的、功利思想严重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有宗教信仰且未被转化者,不得发展为党员。
2.优化结构。要在适度发展学生党员的基础上,注重从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高职称高学历人员中发展党员;要适度向少数民族师生倾斜。确保发展党员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高职称高学历人员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将作为党总支年度述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3.严格发展程序。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全程票决、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查等工作制度,不得简化程序。
(1)全程票决制度。群团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均须采取票决制,不得再采用举手表决制。
(2)全程公开制度。确定发展对象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党总支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未经调查核实或核实确有问题的,不得继续培养发展。
(3)全程记实制度。凡是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会议,都要在专门的记录本上进行详实记录,到会人员都应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签字,并注明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以及票决情况。
(4)全程审查制度。要对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政审和接收预备党员等各个环节工作加强监督审查,并按要求在相应纸质文档上签字盖章,不得出现空缺、字迹不一致、涂抹、修改等现象。党总支审查把关要自始至终从严要求,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相关材料是否规范完备等都要严把审查关。
4.规范档案材料。要高度重视党员档案材料工作,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要逐项如实记录。每次记录都要由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严格审核,确保记录内容清晰规范、真实可信。党员档案要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考察材料、政审材料、思想汇报材料等常规性材料入档。及时维护党员信息系统中的党员信息,确保新发展党员信息录入及时、准确。
三、加强领导,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成效
1.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执行发展程序,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要求,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严格指导把关。发展党员工作政策性强,程序要求严格,各党总支要严格把好审查关。要对发展党员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填写规范进行逐一指导把关;党总支发展党员材料在认真审核后,要及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3.强化督促检查。各党总支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发展党员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四、把握时间,稳步推进
本次党员发展工作拟定于2018年12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请各党支部把握好时间,及时完成各环节的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