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处科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办法》(院党字〔2012〕30号)规定,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新提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现就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 二、工作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考核对象 2011年8月至11月期间新提任且试用期已满的科级干部。 四、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该同志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组织领导 新提任的科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协调,院系以总支为单位,行政及教辅单位以部门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试用期科级干部的考核工作。 六、考核程序 1、个人书面总结。试用期满的科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试用期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2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报校党委组织部。 2、个人述职。采取会议述职方式进行。试用期干部会议述职,院系以党总支为单位、机关以部门为单位在教职工会议上进行,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在会议述职后,参会人员采取填写《试用期满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表》的方式进行。 4、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各单位考核组与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选择与其工作联系较多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教职员工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5、考核等次评定。考核结束后,以总支或部门为单位撰写考核报告,提出本单位(部门)试用期科级干部能否转正的建议,于12月6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七、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学院党委组织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八、纪律要求 1、开展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党性,出于公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试用期干部进行考核。 2、考核工作组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须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非组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纪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访,提倡实名反映情况。 纪委电话:2853969; 组织部电话:2853508; 电子信箱: hhxydwzzb@sina.com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