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开展“最佳党日”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院组字[2011]8号)、《“基层党建项目创新”工作实施办法》(院党字〔2011〕20号)的要求,现将“最佳党日”活动评选、“基层党建项目创新”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原则 1、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专家评审与院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活动、项目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实用性原则。 二、评审标准 1、主题鲜明,目标明确,实施过程清晰,项目所采用数据详实、可靠,资料完整。 2、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有特色,有创新,实用,有推广价值。 3、效果明显,与本职工作结合紧密,有力促进基层党建工作。 4、组织周密,措施得力,师生参与度高。 三、评审办法 1、学校成立评审组。 组 长:路 琳 副组长:曹忠义 成 员:宋大成 刘钢锁 崔 强 张 宁 洪 军 张红运 朱鸿飞 吴健民 2、“基层党建项目创新”所有立项的负责人进行课件汇报(11月28日下午图书馆西侧会议室,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审组查阅“最佳党日”活动、“基层党建项目创新”支撑材料(包括形成的系统或制度、会议记录、有关调研报告、问卷分析、相关论文、开展活动的照片和总结、新闻报道等)。 4、评审组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支部重视程度、采取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存在哪些问题、验收初步意见等)。 5、在课件汇报、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评委打分。 6、评审组向学校汇报评审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结果。 7、课件电子档及“最佳党日”活动、“基层党建项目创新”支撑材料于11月27日上午12时前报到组织部,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联系电话:2853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