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含所在党支部的校领导)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将摸底排查情况于2014年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组织部。 附: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的意见下载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