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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党总支: 我院《关于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职数配备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院党委研究的意见,这次各系(院)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兼团总支书记的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任前由各系(院)组织民主推荐、考察,结果报院党委审核备案,最后由组织部下文的方法进行。现就工作程序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搞好沟通衔接 各系(院)接到《通知》后,要在初步酝酿的基础上抓紧与组织部沟通衔接。要按照德才标准和工作需要,严把选人用人关,做到宁缺勿滥。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暂时空缺;或由系里先指定为相应负责人,不履行任职手续;也可根据资格和条件情况,暂推荐为副职主持工作;时机和条件不具备的可暂缓实施。 二、组织民主推荐 条件成熟的,由各系(院)党总支组织召开所属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会议。会上要明确推荐岗位和数量,按学院《干部任用管理暂行规定》讲明科级干部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时要明确提出:系办公室主任应当优先从具有教学、科研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且具备协助系领导抓好教学、科研及日常管理工作的能力;学工办主任兼团总支书记应具备做学生管理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能力。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 由系(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任考察人选,并以系(院)党总支名义形成考察材料。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学院最近印发的《干部任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原则、程序和资格条件选拔干部。 (二)严格遵守有关干部工作纪律。不准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泄漏考察、酝酿、讨论干部的情况和其他需要保密的内容。 (三)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各系(院)党总支要在 12月25日前完成对拟任人选的考核工作,并把原始推荐票及考察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 (五)这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我院干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学院干部管理体系,推动学院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系(院)党总支要严肃对待,认真组织实施。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资格条件的同时,学院鼓励和支持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引入竞争上岗机制,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附:①《民主推荐票票样》 ②《考察材料撰写要求》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5年12月14日
院组字〔2005〕5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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