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流程
日期:2024-09-02  发布人: 


 

受理时间:每学年9-10月份

受理科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06室)

经办人员:曾磊老师(电话:2869288)  各二级学院资助负责人

 

评审程序

1、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审指标和要求,布置评审工作。

2、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请,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初步确定人选后,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充分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3、各二级学院将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首先在所在班级进行公示,之后汇总集体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审定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审批通过后,财务处根据评审结果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的专用银行卡中,国家助学金分学期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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