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3-01-11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函〔2023〕9 号)要求,我校决定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年1月9日—2月10日

培训对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 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培训方式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www.smartedu.cn)“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请全体专兼职辅导员选择该板块,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

高校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系统将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发放学时记录证书。学时记录方式按照“寒假教师研修”学时记录方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学习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维护师生身心健 康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 加强动员部署。各二级学院要动员和督促专兼职辅导员参加学习,确保应培尽培。要将平台课程与教师工作、生活、学习实际结合起来,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研讨交流活动,深化教师 学习效果。

(三)做好总结反思。请二级学院于2023年2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时记录证书”发送到学工部公共邮箱:hhxgb@huanghuai.edu.cn。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证书(X个)”

 

联系人:徐蓁蓁  15103850386

 

                                      党委学工部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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