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18-03-29  发布人: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评选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纪律处分和考试有不及格现象的学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良学风班”称号。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民主评选,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推荐,学校审核并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

  3.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410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处。评选表格可以从学生处网页下载。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附件:黄淮学院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附件.doc


2018328

 

核发: 收藏本页